张铨基金监督委员会章程
(2024年9月张铨基金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修订)
为了管好用好基金、使捐资者放心、确保张铨基金的合理使用,根据《张铨基金委员会章程》成立张铨基金监督委员会(办公地点设在四川大学皮革楼内),并制定此章程。
1、监督委员会工作准则
本着公平、公正、严肃、认真的精神,确保:
(1)张铨基金的收入、管理和使用清楚、公开和可靠。
(2)基金主要用于张铨基金奖获得者的奖金、奖品,以及评奖、颁奖等开支。少量用于张铨基金委员会、张铨基金评奖委员会、张铨基金监督委员会的办公用品费、通讯费等与执行张铨基金章程相关的开支。
(3)评奖工作公平、公正、严肃和严格进行。
2、监督委员会的职责
监督委员会代表张铨基金委员会执行以下工作:
(1)制定或修订张铨基金监督委员会章程。
(2)对张铨基金进行全面监督,包括资金总额、捐款开支结余以及帐目管理是否清楚、规章制度是否健全、开支是否专款专用等方面。
(3)对开支的合理性进行监督,有权劝告、制止违背张铨基金合理使用的不当开支行为。
(4)监督评奖工作,使其能公平、公正、严肃和严格进行。
(5)负责对基金捐资者和有关部门提出对基金使用管理状况的评查报告。
3、监督委员会工作方式
(1)参与基金委员会和评奖委员会相关工作,了解有关情况。
(2)参与有关人员对基金管理、使用和开支的工作汇报,并获取有关资料。
(3)必要时对基金的使用开支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、了解。
(4)监督委员会委员之间一般采取通讯联系办法,互通信息和交换意见。
4、监督委员会委员的任期
监督委员会的任期为五年,中途更换委员应获张铨基金委员会批准。
5、本章程自张铨基金委员会通过后实施,由张铨基金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张铨基金委员会
张铨基金监督委员会
2024年9月